检测联系方式
业务受理科室情况统计表 | |||
单位名称 | 业务受理电话 | 服务地区 | 服务内容 |
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024-23906249 | 东北三省 | 检测业务服务大厅,受理送检业务 |
024-23928676 | 代办邮寄业务 | ||
024-23921037、024-23926796、024-23892831、024-23917560 | 自助查询检测进度、业务自助咨询 | ||
024-23928626 | 强制检定业务咨询 | ||
024-23911639 | 证书咨询、修改 | ||
024-23929351 | 财务收款 | ||
024-23926376、024-23891763 | 业务咨询,预约现场 | ||
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024-86620952、024-86618871 | 全国 | 负责承担政府部门下达的各种监督检验、检查及风险监测工作;负责法院等部门委托的产品质量仲裁检验、质量鉴定工作;负责国家涉及健康、安全、环保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的认证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含相关材料)检验(测)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领域标准制定、宣传及培训等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委托检验工作;开展信息与标准化、技术咨询、人员培训、验货等服务工作;开展建材等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及校准工作;开展产品质量等认证评价工作。 |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 024-23894218 | 除大连外省内其他地区 | 商品条码注册、续展等服务 |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 024-83912835 | 全国 | 业务受理、报告收发、网上信息上传及审核、业务招投标。涉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鉴定评审 |
辽宁省纤维检验局 | 024-23929961 | 全国 | 一、纤维、纱线、纺织及其制品、产业用纺织品、土工合成材料、塑料包装材料、纸包装材料、一次性卫生用品等检测; 二、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0号)、以及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纤维公证检验。 |
辽宁省大容量计量站(国家大容量第一计量站) | 024-56605116 | 辽宁 、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北京、天津、 河北、山东、浙江、上海、江苏、广东、广西、福建、安徽、湖南、湖北、江西、四川、海南 | 立式金属罐、卧式金属罐、球形金属罐、汽车油罐车、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定/校准 |
024-56605117 | |||
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辽宁审核中心 | 024-23869000-842 | 全国 | 认证培训 |
辽宁省盐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024-31620828 | 全省 | 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及企业化验室技术指导 |
辽宁省消防技术检测站 | 消防工程检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 ||
辽宁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辽宁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 | 024-86117811 | 全国 | 负责辽宁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参与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和农业环境污染纠纷鉴定工作;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纠纷的调查;承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及验证工作;负责辽宁省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工作;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交流、培训、指导、服务及咨询;承担农业部、辽宁省农委等政府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质量普查等指令性任务。 业务范围主要覆盖农业生产环境(含农田土壤、农田灌溉水、农田大气)和农产品中污染物(含农药残留)的监督检验和监测评价。 多年来连续承担农业部上海市、陕西省、吉林省、山东省、天津市、黑龙江省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甘肃省、吉林省监督抽查;连续承担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农药残毒快速结果汇总和通报、风险监测形式分析会商、风险监测复检(风险监测质量监控)、风险监测量化考核、监测技术培训服务和技术支持。整体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处于农业部部级质检中心先进行列。 |
辽宁省粮油检验监测所(辽宁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 | 024-86860360 | 全国 | 1.参与拟定粮油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粮食质量管理办法;负责各级储备粮和政策性用粮质量监测工作;参与粮油品质检验和粮油卫生标准的监督、检测和仲裁;负责粮食受农药、工业三废、熏蒸药剂污染等卫生检验监测;负责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 2.组织开展收获粮食卫生监测风险评估工作,提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监管对象,以及粮食收购质量控制、粮食出库必检项目与强制检验项目、污染超标粮食检验处置技术等政策建议。 3.协助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宣传贯彻粮食、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粮油标准,制订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经费预算。 4.承担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储备粮及其他政策性粮食的例行监测、质量普查、监督抽查。收集、报送粮食质量安全信息等工作。 5.组织、指导粮食经营者建立粮食质量安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粮食出(入)库检验制度、出证索证制度、储粮药剂使用与管理制度、质量档案制度等;协助开展对粮食经营者履行粮食质量安全责任、执行国家粮油质量安全标准与技术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农户科学储粮,减少产后粮食损失,开展提质增收技术服务和宣传工作。 6.承担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和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粮食的出库检验工作。 7.承担粮食质量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和技术仲裁、鉴定,开展有关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等工作。 8.开展有关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方法、检验设备等技术研究,承担国家、行业和地方粮油标准的制修订及验证工作。 9.负责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综合能力考核及粮食收储企业检验能力认定和现场考核工作。 10.负责辽宁省“放心粮油”和“中国好粮油”质量抽查检验、现场考核及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等工作。 11.负责国务院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等考核工作。 12.承担国家粳稻谷整精米率行业标准样品制备,组织国家粳稻谷质量会检和参与玉米、大豆等会检工作。 业务范围主要覆盖粮食种植、生产、收获、收购、储存、加工、运输、流通、市场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的监督检验和监测评价。 连续多年承担国家粮食局下达的对有关省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受国家粮食局委托承担辽宁辖区内中央储备粮和各种政策性粮的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抽查。 |
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 024-31620828、024-31620829 | 辽宁 | 食品检测 |
辽宁省药械审评与监测中心 | 各业务部门接受来人来电咨询,但是受理是由省药监局的受理办统一受理后再转到我单位相应业务部门。 | ||
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 024-31266338 | 全省 | 药品委托检验 |
024-31266336 | 国内 | 保健食品委托检验、注册及备案检验、公安涉案样品 | |
024-31266335 | 国内 | 化妆品委托检验、许可及备案检验 | |
辽宁省药品认证中心 | 各业务部门接受来人来电咨询,但是受理是由省药监局的受理办统一受理后再转到我单位相应业务部门。 | ||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 024-83780222 | 全球 | 医疗器械检测服务 |
辽宁省价格认证中心 | 024-86239115 | 全省 |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规定》规定,价格认定机构对下列情形中涉及的作为定案依据或者关键证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中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进行认定: 1、涉嫌违纪案件; 2、涉嫌刑事案件; 3、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 4、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 5、国家赔偿、补偿事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辽宁省价格认证中心还承担对各市价格认定机构出具价格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对复核中不合格的结论,可以行使否决权,对全省价格认定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
辽宁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024-23996596 | 全省 | 辽宁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1988年成立,当时挂靠在省中小企业厅信息中心。2012年12月经辽宁省编委批复,将中心设立为独立建制的县处级法人事业单位,行政隶属辽宁省中小企业厅,是非盈利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心是于1992年10月首次通过辽宁省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国家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主要从事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专项抽查、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及标准制修订等工作。 |
辽宁省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农业部饲料质量及畜产品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 | 024-24153310 | 主要为辽宁省地区,还包括农业农村部文件指定地区、境内外客户委托 | 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产品(含生鲜乳)、牧草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
024-24153310 | 农业农村部文件指定地区、境内外客户委托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产品(含生鲜乳)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 |
辽宁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辽宁省测绘仪器计量站) | 024-86586510 | 全省 | 全省测绘产品、测绘标准、测绘基准的质量监督和检验。 |
024-86586507 | 全省 | 全省测绘仪器检定、校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