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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院黑龙江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测算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作者: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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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对黑龙江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测算服务采购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LNZJ/CG202306001),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限制单价(元)

1

黑龙江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测算

245000

  (二)采购项目需求

  1.整理全市数据。以黑龙江省监督抽查数据、统计局提供的经济数据为主要依据,以国家各部委、黑龙江省的监检数据为依托,结合项目承担单位的日常大数据监测和补充抽检数据,按照统计学规范的方法整理项目所需数据。

  2.抓取国家相关数据。按照国家数据统计规范要求,抓取食药、医疗器械、化妆品、交通运输产品等国家数据中涉及黑龙江省监测方案的部分。

  3.计算全省样本量。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定的方法,结合全省经费条件,测算全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调查整体样本量。

  注:如调查期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工作进行调整,则双方按新要求做出相应调整。

  4.依据确定的加权方法测算黑龙江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包含全省各地市及15个大类消费品的合格率。

  5.根据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黑龙江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报告》。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项目预算

  本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内容”,供应商对每个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报价无效;供应商报价中应包含该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任何要求向采购方索取其他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任何可调整形式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除必须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可提供其他体现供应商相关实力的材料,如:质量体系认证、环境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相关专利等。在遇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时,采购人将依照相关材料选择最终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6月9日8:30时起至2023年6月1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阅览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网站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无

  参加询价会议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会的无需提供)。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9:00时整

  询价会议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时整

  询价会议地点: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71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3年6月9日8:30时起至2023年6月1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质检院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项目联系人:冷俊

  联系电话:024-8661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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