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药检院生化药品检测专业设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药检院
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药检院生化药品检测专业设备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生化药品检测专用设备示差折光检测器,该示差折光检测器用于测定待测样品的折光指数增量dn/dc,进而开展生化药品中大分子化合物的绝对分子量的检验研究。该仪器设备需与科室原有的多角度激光检测器(MALS)配套使用,方能完整开展绝对分子量的测定。购买该设备并联合多角度激光检测器使用,可开展蛋白、高聚物、多肽,寡核苷酸等大分子化合物绝对分子量的测定,省内品种羟乙基淀粉氯化钠注射液、琥珀酸明胶注射液的分子量和分子量分布,弥补监管空白,提升检测能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3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示差折光检测器必须能与药检院原有的怀亚特多角度激光检测器(MALS)配套使用,仅怀亚特品牌的该设备能与多角度激光检测器搭配使用,其他品牌的该设备无法与原有的检测器搭配使用,故该产品是唯一可搭配使用的示差折光检测器。怀亚特生产厂商(或国内总代理)授权沈阳康健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中第三条(一)“6.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要求。故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康健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92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药检院
联 系 人:孔祥翔、张成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
联系电话:024-31266251
2.采购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晓龙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电话:024-2250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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