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党组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27 作者: 來源:

【字体: 打印 关闭页面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9日至12月2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中心进行机动巡视。2021年2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提出了建议意见。2021年3月8日至6月8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中心党组开展了巡视整改“回头看”。2021年8月20日,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意见,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在巡视整改和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期间,中心党组强化统筹推进,切实集中整改,已取得扎实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客观公正地指出我中心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中心党组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做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中心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2021年8月23日,中心对巡视组提出的15个问题26个具体表现进行了整改,已完成其中20个具体表现的整改工作,其中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正在进一步巩固措施;其余6个具体表现中,有3个需要进一步推进整改的问题计划于2021年末完成,有3个需长期推进整改的问题计划于2025年年末完成。

(一)党组高度重视

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天宇同志立即组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辽宁省委巡视办印发〈省委第十巡视组关于对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党组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的反馈意见〉的通知》中关于巡视整改的相关要求,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了研究,制订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和队伍建设,以整改为契机,促进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天宇同志任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带头抓、亲自管。

在巡视集中整改阶段,先后召开3次中心党组会议、8次专题会议、8次调度会议研究巡视整改事项。3月5日,中心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刘宁省长、绿平副省长对省委巡视办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省政府部门机构及有关单位发现问题清单”的批示精神,调整部分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时限,推进整改事项落到实处。

在巡视整改“回头看”阶段,从5月6日与省委第十巡视组建立沟通后,中心先后召开了1次党组会议、3次专题会议对省委第十巡视组就中心巡视整改事项提出的意见进行研究,对可立行立改的事项进行了部署和督促。

党组班子成员结合自身职责分工,自觉担起整改责任,多次召集分管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任务落实。各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各司其职,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分解任务

中心党组严格对标整改要求,紧扣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天宇同志带领班子成员和各机构负责同志全面认领、逐条讨论、反复研究,制定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机构和整改时限。按照中心党组统一部署,全中心各级党组织认真对照梳理,逐条认领问题,深入推动整改,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为完成好巡视整改中最关键的体制机制创新,在中心尽快实施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模式,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天宇同志带队赴省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工程中心、省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建设工程中心调研体制机制创新及优化整合方案;王天宇同志、吕国金同志分别带队赴大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省文化演艺集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多地进行调查研究学习事业单位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模式,与省编办、省人社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厅局就体制机制改革事宜进行会商。为了使制定的体制机制创新方案更加完善,中心分别召开了中心职工代表座谈会、中心全体会议、专家论证会充分征求了内部职工和内外部专家的意见,并修订完善方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和中心处级领导干部读书班,就改革和创新在中心内部统一了思想,就中心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达成了共识。

(四)从严推进落实

加强督促检查,敢于碰硬较真,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任务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导,每周调度巡视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再要求、再压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各责任机构围绕责任分工,对每项问题的内容实质进行分析研判,找出问题根本症结点,制定改正措施并建立长效的预防机制,确保此类问题不再继续发生。对于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存在时间长的整改问题,各机构还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工作,力求弄清历史、摸清根源,通过走访和调研多方借鉴经验,制定有效措施,力求让整改见实效。

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中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中既立足当前,从具体问题改起,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又着眼长远,举一反三,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以制度巩固成果。15个问题和26个表现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服务振兴的发展重要指示有差距,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学习不深不透,省检验中心党组学习此次讲话不够深入,未能结合中心创新发展实际深入讨论研究”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向省委办公厅借阅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文件;对公开发表的相关文章进行学习、汇总。

(2)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验检测认证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汇编成册。

(3)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自学的基础上,撰写研讨发言材料,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

(1)向省委办公厅借阅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文件,并将讲话文件和中心收集整理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验检测认证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文件汇编提供给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自学。

(2)中心领导在自学的基础上,于3月17日开展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心领导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的基础上,开展了专题研讨(党组成员、副主任王伟东、席雁同志因工作关系未参加中心组学习,两位领导在自学的基础上撰写了学习体会)。

(3)中心党组通过此次集中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了更深入地理解。中心领导班子结合中心发展实际、面临的形势,通过研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明确了中心未来的发展方向,为促进中心高质量发展打牢了思想基础。

二是关于“党组对涉及创新体制机制、事关本单位发展大局的中央文件学习不够。巡视发现,党组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举措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均未及时组织学习”的问题。

整改措施:

(1)收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举措的意见》文件。

(2)收集公开发表的相关材料。

(3)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自学的基础上,撰写研讨发言材料,集中学习研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

(1)中心领导在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举措的意见》进行自学的基础上,于3月17日开展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心领导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一并开展了专题研讨(党组成员、副主任王伟东、席雁同志因工作关系未参加中心组学习,两位领导在自学的基础上撰写了学习体会)。

(2)通过学习和研讨,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东北振兴的相关要求和政策支持有了更深入地理解和认识,也对中心未来发展方向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坚定了改革发展的决心。

2.研究落实创新体制机制有关要求不够问题

一是关于“2018年12月,省检验中心根据省委文件要求制订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制定出具体工作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截至巡视进驻,均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

(1)根据中心制定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行动方案》,结合中心实际,重新明确了责任分工。

(2)督促各责任部门推进各项任务,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

(1)根据中心实际,对中心印发的《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行动方案》重新进行了分工,并要求各责任部门结合2年来的工作实际撰写工作报告。

(2)中心根据各机构完成情况,形成了《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报告》。

(3)通过对该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提升了中心抓落实的能力,同时也通过督促相关机构各项任务的落实,促进中心在各领域检验检测工作的开展。

二是关于“2019年10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后,省检验中心仅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进行学习研讨,未制定方案部署落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

(1)结合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再次学习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

(2)对《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的任务进行梳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推进方案,落实各项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

(1)制定了《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并以“三落实”专项行动要求,跟踪完成了方案中19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形成了《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关于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报告》。

(2)通过各项任务的跟踪落实,促进了中心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发挥产业服务功能、为服务民生提供技术支撑等方面重点工作的建设,从而提升中心的发展质量,提升服务辽宁经济发展的能力,助力辽宁全面振兴。

三是关于“2020年9月,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进一步强调要落实体制机制创新,10月,省检验中心在提交省委办公厅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制定落实工作方案,截至巡视进驻,该方案仍未制定出台”的问题。

整改措施:

(1)成立体制机制创新方案工作组。

(2)开展调研,借鉴经验和做法。

(3)制定《中心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案》。

(4)分别于省委改革办、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沟通,征求意见。

(5)报省委省政府审议。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推进,计划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一个成熟的体制机制创新方案需要结合中心目前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过充分的酝酿、论证过程,因此需要较长时间的整改,目前在该项整改任务中已经开展了以下工作:

(1)成立了体制机制创新方案起草小组,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落实相关工作。

(2)副主任吕国金同志带队赴大连检验检测集团、辽宁省文化演艺集团,学习调研企业化的先进做法。

(3)按照省领导安排和省委编办推荐,主任王天宇同志带队赴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及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就事业单位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经验做法进行学习调研。

(4)结合中心实际,并借鉴调研成果,制定了《中心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案》(初稿),并经党组会议讨论。

(5)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论证会,研讨中心方案。

(6)经中心职工代表座谈会、中心全体会议讨论。

下一步,将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分别于相关厅局沟通,就方案内容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省委省政府审议。

3.主动作为不够,距离实现发展目标差距较大问题。

一是关于“自2018年成立以来,省检验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多次查摆出‘创新意识不够’‘工作中有畏难情绪’等问题,党组没有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解决”的问题。

整改措施:

(1)通过会议和谈心谈话方式解决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在“创新意识不够”“工作中有畏难情绪”等方面的思想问题。

(2)在今年的工作计划中设置难度较大的工作任务。

(3)在正在开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中,大胆提出具有突破性机制创新措施,来破解中心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

(1)通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党组成员和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以巡视整改反馈问题为切入点,联系班子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深入开展自我检查和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

(2)通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系列讲话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验检测认证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等内容学习和研讨,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站位和主动作为意识、创新意识。

(3)党组书记分别做了以“奋斗者”和“改革”为题分别做了两次主题党课,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机构负责人参加,通过学习总书记关于这两个主题的讲话以及相关事例,提升中心班子成员和各机构负责人的创新意识和干事创业的热情。

(4)在召开中心领导干部读书班上,将近期到江苏和广州调研的报告下发给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机构负责人,对标先进地区相关机构的做法,认识差距,学习经验做法,促进中心高质量发展。

(5)在2021年中心工作计划中,明确将“获得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资质,达到A2级综合检验机构核准条件”等难度比较大的工作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列入省政府对中心年度绩效考核的指标中。

(6)在上述阶段思想动员的基础上,中心于4月29日召开了中心全体扩大会议。各机构党政负责人参加会议,对中心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进行深入讨论,一致同意并支持在中心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来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

二是关于“巡视期间通过与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谈话,普遍认为省检验中心创新体制机制主动作为不够、市场开拓积极性不足、服务振兴发展能力不强,影响工作进展”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以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契机,开展工作创新,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2)通过客户回访、开展一站式服务、探索全产业链服务等方式积极开拓市场。

(3)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服务辽宁全面全方位振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

(1)通过召开中心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各机构党政负责人、中心职工代表等人员一致同意并支持在中心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来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同时还根据参会人员提出的建议完善了制约中心发展的用人、绩效分配、经营等方面问题的解决方案。

(2)为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交流,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增强与客户的黏性,实现中心高质量发展,制定了《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1年客户回访工作方案》,由中心领导带队,组成6个客户回访工作组,计划对66家A级客户进行回访。

(3)以沈抚分中心为试点,在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立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标准、计量、品牌等质量基础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示范区企业、产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置综合服务。

(4)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增强服务辽宁的能力。完成中心食检院食品检验业务用房建设并开始投入使用;持续推进中心“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提升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该项目获中央投资12658万元;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为服务省内新冠肺炎疫苗企业生产、保障国家新冠肺炎疫苗供应、防控疫情促进经济发展贡献力量。我中心承担的国家化学药品质量控制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辽宁省产品风险监测与缺陷产品管理技术服务中心均获得批准。

三是关于“省检验中心设定发展目标为‘辽宁龙头、东北第一、国内一流、走向世界’。2019年中心营业收入2.4亿元,仅占辽宁检验检测行业营业总收入(80.2亿元)3%,比大连检验检测集团少7000万元,未进入全国同行业第一阵营(年收入超5亿元)的41家之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通过调研,对标全国同行业相关机构,查找与全国同行业在专业规划、专业发展、人才培养、机制创新、营业收入等方面的差距。

(2)通过分析,找出解决制约中心发展瓶颈的解决方案,制定中心体制机制创新方案。

(3)对近两年的经营收入增长情况进行测算,制定发展规划。

(4)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中心“十四五”发展规划,争取用5年时间在“十四五”末实现年营业收入超5亿元,进入全国同行业第一阵营行列,实现“辽宁龙头、东北第一、国内一流、走向世界”的目标。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成效:

(1)通过调研、走访相关单位,查找了差距,学习了这些机构体制机制方面的良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了调研报告,并组织各机构学习,通过参考和借鉴,更好地激发同志们干事创业的热情,促进中心更高质量、快速发展。

(2)对2019年以来中心经营性收入增长情况进行测算,制定发展规划。2019年中心经营性收入2.4亿元,2020年中心经营性收入3亿元,2020年在受疫情影响的前提下,收入比2019年增加0.6亿元,同比增长26.42%;2021年1-6月经营性收入14294.92万元,比2020年同期同比增长23.44%。按照目前的经营性收入20%增长速率,中心将在2021年末实现3.6亿的收入,2022年末4.32亿,2023年末实现5.18亿的收入,再把受疫情和机构改革影响等不可控因素计算在内,计划到2025年实现年收入超5亿的目标(增长速率为13%)。

(3)在中心今年完成体制机制创新后,激励措施更加有效,能干事、干成事的创业环境也更加优化,中心的活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同志们创业热情将更加高涨,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将极大提高,经营性收入增长速度也会随之大幅提升。

(4)根据以上数据测算,中心将该发展目标通过中心第七次党组会议、第二次中心全体(扩大)会议传递中心领导班子和各机构党政负责人,明确目标,凝心聚力,共同努力。

(5)利用中心已经建立的综合目标责任状考核制度,2021年已经将经营性收入指标列入中心与各机构签订的《综合目标责任状》中,以此推动该目标的落实。

(二)党组围绕创新体制机制服务振兴发展方面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有力,推进落实不到位

1.统筹谋划不足问题。

一是关于“制度创新不够”的问题。“省政府两任分管副省长对省检验中心明确提出创新体制机制要求,党组虽然在2018年12月和2019年8月两次提出了走市场化道路及四种管理模式的设想,但截至巡视进驻,仍未形成体制机制创新的可行性方案供省委、省政府决策”。

整改措施:

(1)成立体制机制创新方案工作组。

(2)开展调研,借鉴经验和做法。

(3)制定《中心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案》。

(4)分别于省委改革办、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沟通,征求意见。

(5)报省委省政府审议。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推进,计划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一个成熟的体制机制创新方案需要结合中心目前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过充分的酝酿、论证过程,因此需要较长时间的整改,目前在该项整改任务中已经开展了以下工作:

(1)成立了体制机制创新方案起草小组,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落实相关工作。

(2)副主任吕国金同志带队赴大连检验检测集团、辽宁省文化演艺集团,学习调研企业化的先进做法。

(3)按照省领导安排和省委编办推荐,主任王天宇同志带队赴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及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就事业单位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经验做法进行学习调研。

(4)结合中心实际,并借鉴调研成果,制定了《中心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案》(初稿),并经党组会议讨论。

(5)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论证会,研讨中心方案。

(6)经中心职工代表座谈会、中心全体会议讨论。

下一步,将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分别于相关厅局沟通,就方案内容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省委省政府审议。

二是关于“内部管理创新不够”的问题。“省检验中心成立后,党组未就相近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房产等硬件和数据、信息等软件有效整合进行研究并制定方案”。

整改措施:

(1)制定《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设备管理办法》。

(2)制定《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设备共享管理办法》。

(3)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建设中心统一的设备管理系统。

(4)制定《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房产优化整合暂行规定》,根据中心统一安排部署整合相关房产。

(5)调研各个专业实验室,分析专业实验室现有技术能力,并研究中检集团、南德意志、必维等国内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技术服务能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

(1)制定并印发《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设备管理办法》《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设备共享管理办法》。

(2)完成中心设备管理系统建设,载入基础信息8900余条,实现中心仪器设备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

(3)制定《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房产优化整合暂行规定》。2021年2月底,完成中心房产数据的调查统计,形成数据统计表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11月,完成大容量站(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办公楼拍卖;2020年12月,完成了器检院(沈阳市浑南区高荣路)办公用房的征收工作。

(4)深入研究各个专业发展规划,分析专业实验室现有技术能力以及服务范围,使我们对中心专业实验室组成更加清晰。

(5)研究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必维国际检验集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等国内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技术服务能力,了解了国内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服务领域和方向,寻找到差距和不足。

(6)认真学习《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辽宁省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专项行动计划》,使我们对辽宁省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建设项目更加明确。

三是关于“外部经营创新不够”的问题。“针对与辽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市场需求,省检验中心缺少谋划,导致省内客户检验检测认证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涉及116项产品类、12项药品类、13项食品类、4项医疗器械类、48项其它类,共计193项”。

整改措施:

对照专业现有技术能力,逐项梳理分析193项客户检验检测认证需求,研讨提升技术能力可行性。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

整改成效:

(1)对193项客户需求梳理,最终梳理出已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24项、检验检测需求不明确具体的51项、属于鉴定范畴的8项、特殊需求的24项、检测需求不符合客观条件的6项,不具备检验检测技术能力的80项。

(2)对目前不具备检验检测技术能力的80项客户需求,进行进一步分析查证,其中65项具有国家相关标准的项目并形成标准汇编,其中15项目前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最终形成了《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规划项目建议方案》,并组织技术专家完成论证并通过,作为提升能力、促进技术创新、统筹谋划发展的依据。

2.推进落实相关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关于“高层次人才培养不力”的问题。

关于“省检验中心高层次人才缺乏,中心共有专业技术二级岗位11个,因无符合条件人选,截至巡视进驻,仅聘2人”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与省人社厅积极沟通,咨询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标准修订的相关政策。

(2)计划在今年岗位聘用工作中专题开展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3)对于潜在人员给予指导培养,结合科研工作,逐步提升二级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推进。

整改已成效:

(1)积极与省人社厅职称处沟通,咨询到省人社厅正在研究修订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标准。

(2)全面梳理中心现有39名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基础条件信息,确定了2名同志为近期重点培养对象,集合全中心的资源为其创造条件,力争1-2年内具备聘用标准,同时重点关注50周岁以下的三级岗人员,力争2025年底再培养3名左右二级岗人员。

(3)在各机构不断营造重视科研工作的氛围,积极争取科研项目,为专技岗位评聘积淀资本。

关于“领军人才培养不足,中心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共364人,按照辽宁省《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标准,符合省部级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各只有1人”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与省人社厅沟通相关政策,确定中心现有人员申报省部级高层次人才的可能性。

(2)组织各分支机构,研究出台符合本机构实际的人才选拔培养政策措施,有较大潜力的目标人选进行有计划的培养;对符合条件的,在科研项目资金配套、设备采购使用上给予支持,在绩效分配、岗位聘用、选拔推荐、荣誉奖励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

(3)按省人社厅要求的条件和时间积极组织有关人员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人才称号或计划项目。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推进。

整改已取得成效:

(1)积极与省人社厅相关部门沟通,按照辽宁省《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标准,中心已经有2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可能于2021年申报认定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并获得相应奖励。

(2)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正组织优秀青年人才申报项目并明确给予资助,特别向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倾斜。

(3)制定印发了《人才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经中心2021年第11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吕焕明等18名同志以及医用数字成像设备重点实验室等3个团队给予了人才奖励,激励更多人员参与人才队伍建设。

(4)遴选具备培养潜力的后备人才,重点给予培养支持。

关于“中心近两年申报的“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青年拔尖人才均未获评”的问题。

整改措施:

(1)按省人社厅和省委组织部要求的条件和时间积极组织有关人员申报“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团队和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2)通过《人才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对申报“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团队和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成功的员工在绩效分配上予以鼓励。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推进。

整改已取得成效:

(1)印发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2021年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印发了《人才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经中心2021年第11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吕焕明等18名同志以及医用数字成像设备重点实验室等3个团队给予了人才奖励。尽管中心近两年组织申报“兴辽英才计划”比较积极,但受限于中心科技创新能力和业务性质,以及“兴辽英才计划”的难度,各类人才较难获评。中心为此制定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明确由各机构遴选出有希望入选“兴辽英才计划”的目标人选进行针对性培养,中心将对入选人才给予绩效奖励,争取调动各机构目标人选的积极性,在未来“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中继续积极推荐,争取获评。

二是关于“人才引进效果不佳”的问题。“省检验中心未来5年将有190人退休,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7人,占中心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72.6%。但直至2020年4月,党组才审议通过《中心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截至巡视进驻,仍没有一人被引进到位”。

整改措施:

(1)根据省直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招录的总体政策与中心各机构实际人才需求,制定2021年招录计划。

(2)有序组织开展在编及非在编人员招录工作。

(3)结合年度人员退休情况逐年有序开展人才招录工作。同时常态化开展岗位聘用工作,补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缺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

(1)制定了中心2021年在编人员招录计划和非在编人员招录计划,并于3月13日通过党组审议。

(2)各机构制定了招录工作方案,并有8家分支机构完成2021年四批非在编人员招录工作,共招录28名合同制人员,51名劳务派遣人员。

(3)通过智联招聘第三方招聘平台,设置招聘专栏,已逐渐形成常态化招聘。

(4)突破用工机制,形成常态化招聘思想认识。特别是此次合同制人员的引进,有效地补充了中心人才储备。明确了通过在编人员招录、高校合作等方式,随着专业发展,有序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的思路。

(5)已完成26名在编人员招录面试工作,正在开展3名博士高层次人才招聘考核准备工作。

三是关于“重要事项推进落实不力”的问题。“2019年10月党组针对计量院、质检院和安科院提出的用人、绩效分配等11个方面26项涉及改革和创新的需求,只简单进行了任务分工,截至巡视进驻,党组再未研究推进问题解决”。

整改措施:

按照工作推进落实制度,督促各机构按《中心三家企业化管理机构政策需求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中各项任务推进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

(1)对《中心三家企业化管理机构政策需求任务分工方案》中各项任务进行梳理,通过督办,各责任机构已经完成全部26项任务。

(2)通过对计量院、质检院和安科院三家机构提出的用人、绩效分配等11个方面26项涉及改革和创新的需求事项的办理,为中心开展机制创新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3.考核机制不健全,缺乏导向和激励作用问题。

一是关于“考核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关于“省检验中心对财务部的《考核评分细则》,只明确了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没有明确考核方法,实施考核工作操作困难”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改中心对财务部的《考核评分细则》,并纳入中心目标责任状进行考核,明确了考核周期、具体考核方式等内容,便于考核工作操作。

(2)总结分析近两年度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借鉴相关单位考核经验,科学制定考核指标。

(3)中心工会民主管理委员会参与考核,确认考核分数,保证考核结果科学、客观。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

整改已取得成效:

(1)对财务部的《考核评分细则》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目标责任状进行考核后,按照中心制定的《2021年度中心目标责任状考核方案》,采用月文审和季度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并制定科学的评价和监督方式,提高了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完善的中心考核体系,为今后制定科学的考核评分细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进考核工作充分发挥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

(2)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工作落实。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考核机制对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作用。今后的工作中,将在谋实做实上下功夫,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把考核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关于“2019年4月至12月,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以行政会代替党总支会开展工作;2019年7月,该院1个党支部在仅有1名支委的情况下召开支委会,上述问题考核时均未发现”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器检院开展自查,向中心报送自查情况。

(2)组织各机构开展自查,防止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及以党组织会议代替行政会议的情况。

(3)调整党建考核方式,对党支部的检查由抽查方式变为全覆盖检查,考核时对自查情况进行核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

(1)器检院于2020年4月份在被检查发现该问题后立即进行了整改。

(2)在此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中心再次组织器检院等中心各机构党委(总支、支部)针对该问题开展了全面自查,各机构分别报送了自查情况报告。经过全面自查,中心各机构党委(总支、支部)不存在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及以党组织会议代替行政会议的情况和支委会会议不规范情况。

(3)为杜绝该类问题重复出现,一季度中心制定印发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考核细则》,针对巡视反馈的“考核体系不健全”问题,科学合理制定了各项考核细则,对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也由抽查方式变为全覆盖检查,确保各支部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被发现。

二是关于“考核导向作用不突出”的问题。“由于没有对影响中心长远发展的知识产权专利成果转化工作开展考核,导致员工开展成果转化工作积极性不高,截至巡视进驻,省检验中心116项知识产权专利成果转化率为零”。

整改措施:

(1)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考核制度。

(2)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团队建设工作方案,促进成果转化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推进,计划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整改已取得成效:

(1)中心正式印发了《2021年科技创新工作分支机构考核细则》。

(2)中心正式印发《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团队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3)通过制定《中心科技创新工作考核细则》、出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团队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措施,强化了科技成果转化考核导向作用,探索建立了针对性更强、操作性更好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

三是关于“考核制度缺乏有效的激励作用”的问题。“考核结果只与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分支机构班子成员的绩效工资挂钩,不利于调动其他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整改措施:

(1)将内设机构科长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2)制定中心2021年核增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求各分支机构将考核结果运用到绩效工资二次分配中。

(3)制定《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员工季度工作实绩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员工的日常考核。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

(1)印发《内设机构部内考核指导意见》,内设机构科长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2)就分支机构近2年收入等情况进行分析,开展中心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前期测算工作;与分支机构就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3+1个变化进行沟通,达成了一致意见。

(3)中心职代会审议通过了中心2021年核增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并明确要求各分支机构将考核结果运用到绩效工资二次分配中。

(4)印发了《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员工季度工作实绩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全体员工的日常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达标奖发放挂钩。

通过以上措施,建立手段丰富、覆盖面广的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达标奖发放挂钩,充分发挥绩效激励作用。

(三)创新体制机制服务振兴发展的保障不够有力。

1.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关于“省检验中心自成立以来,党组没有按照《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规定,执行‘每半年专题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问题。

整改措施:

(1)按照《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梳理形成各项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2)中心党组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

整改成效:

(1)已对《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明确的各项任务进行了梳理,并分别形成了中心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党组班子成员、党政群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任务清单,并经中心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时限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2)中心于3月16日,召开了2021年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对2021年工作作出部署。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到会并进行指导。

(3)5月10日,中心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召开2021年第1次会议,专题分析研究了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了各机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和站位。

二是关于“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没有按规定做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没有做到‘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中心领导班子成员6月7日前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

(2)党组班子成员6月7日前分别讲一次廉政党课。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

整改成效:

(1)已对《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明确的各项任务进行了梳理,并分别形成了中心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党组班子成员、党政群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任务清单,并经中心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时限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2)5月10-20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天宇,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吕国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席雁,已经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同时分别到分管领域讲了一次廉政党课。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伟东于3月初被抽调到省委第八巡视组参加巡视,他本人于6月7日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同时在分管机构讲了一次廉政党课。2.制度建设不及时、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关于“2019年4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后,党组未对2018年8月制定的《党组工作规则》中应该修改的内容进行调整;2019年2月制定《省检验中心工作规则》,部分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截至巡视进驻还未完成修订”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依据2019年4月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中心党组工作规则》。

(2)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中心实际,修订《省检验中心工作规则》。

(3)制定上述两个规则解读稿。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

(1)2月2日,经中心2021年第2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中心印发《中共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辽检认党组发〔2021〕13号)、《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工作规则》(辽检认发〔2021〕9号)。

(2)5月10日,印发了《中共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解读稿)》《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工作规则(解读稿)》,进一步推动两个规则的贯彻和落实。

(3)两个规则的修订,规范了中心的各项工作,并明确了中心的工作准则、组织结构、愿景和使命、议事规则、工作纪律等,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具有指导作用。

二是关于“《省检验中心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规定:专家使用坚持轮换原则,原则上每年邀请同一位专家参与评审、抽查等活动次数不超过10次。2019年以来,中心使用超过10次以上的专家18人,其中1人高达23次”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制定并印发《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外部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2)修订并印发《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

通过制修订《中心外部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中心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通过随机方式,科学化制度化地落实好专家使用原则,更科学实际地管理好业务工作。

3.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

一是关于“省检验中心自成立以来,采购中有5个招标项目涉及金额1249.2万元,被供应商质疑采购产品参数28项,后25项参数进行了修改,占比89.3%。其中,2020年4月,中心对一项采购项目的质疑未予采纳,引起投诉,并经省财政厅确认投诉成立,最终重新确立了中标单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召开会议对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宣贯培训,提出工作要求。

(2)编制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供各机构相关人员学习。

(3)在项目招标文件审核签批时,申请机构需提供仪器设备技术参数(指标)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技术参数具有明显倾向性且被质疑成立的申请机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

(1)统计招标采购项目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中心成立以来共执行招标采购项目194项,质疑及投诉项目5项,占比2.58%,其中被质疑的技术参数修改率达到89.3%,主要原因是部分机构对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不了解、对具体采购流程不熟悉以及审核把关不严格等。

(2)2021年3月12日,召开运行保障工作部署会,会上对《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招标采购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特别针对本次巡视组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在总结问题、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招标采购流程的“一个重点、两个合并、三个注意”。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吕国金强调,招标采购工作要认真研究,制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在今年的招标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尤其是今年招标采购项目比较多的单位更要引起高度重视。

(3)整理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15篇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并于2021年4月8日和12日分别在中心外网法律法规专栏及中心内网进行发布。各机构采购相关人员在网站下载并进行学习,进一步掌握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招标采购工作依法依规,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4)整改措施有效落实。通过学习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各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招标采购工作的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宣贯培训,各机构认真落实会议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各机构通过自行组织专家或者外聘专家对技术参数进行论证,避免出现质疑。

(5)依法依规能力整体提升。通过学习,各机构人员更加深入掌握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具体采购流程;招标采购关键环节要求更高、把关更严。

(6)项目质疑、投诉数量大幅减少。2021年正在执行招标采购项目68项,其中仪器设备类项目共61项,质疑或投诉的项目数量为0,占比为0%;仪器设备类项目质疑技术参数为0,质疑技术参数的修改率为0%。

(7)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通过学习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会议宣贯培训、组织专家论证、关键环节从严把关等,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切实做到招标采购工作标准更高、把关更严、论证更精准。目前项目质疑、投诉数量大幅减少,同时力争全年质疑项目比例控制在5%以下,质疑技术参数的修改率控制在30%以下。

二是关于“2020年6月,中心采购预算675万元的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招标公告发布后,收到2份涉及18项内容的质疑函,导致中心组织专家对招标参数进行修改,于10月二次开标”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召开会议对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宣贯培训,提出工作要求。

(2)编制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供各机构相关人员学习。

(3)在项目招标文件审核签批时,申请机构需提供仪器设备技术参数(指标)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技术参数具有明显倾向性且被质疑成立的申请机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

(1)统计招标采购项目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中心成立以来共执行招标采购项目194项,质疑及投诉项目5项,占比2.58%,其中被质疑的技术参数修改率达到89.3%,主要原因是部分机构对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不了解、对具体采购流程不熟悉以及审核把关不严格等。

(2)2021年3月12日,召开运行保障工作部署会,会上对《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招标采购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特别针对本次巡视组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在总结问题、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招标采购流程的“一个重点、两个合并、三个注意”。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吕国金强调,招标采购工作要认真研究,制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在今年的招标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尤其是今年招标采购项目比较多的单位更要引起高度重视。

(3)整理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15篇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并于2021年4月8日和12日分别在中心外网法律法规专栏及中心内网进行发布。各机构采购相关人员在网站下载并进行学习,进一步掌握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招标采购工作依法依规,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4)整改措施有效落实。通过学习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各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招标采购工作的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宣贯培训,各机构认真落实会议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各机构通过自行组织专家或者外聘专家对技术参数进行论证,避免出现质疑。

(5)依法依规能力整体提升。通过学习,各机构人员更加深入掌握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具体采购流程;招标采购关键环节要求更高、把关更严。

(6)项目质疑、投诉数量大幅减少。2021年正在执行招标采购项目68项,其中仪器设备类项目共61项,质疑或投诉的项目数量为0,占比为0%;仪器设备类项目质疑技术参数为0,质疑技术参数的修改率为0%。

(7)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通过学习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会议宣贯培训、组织专家论证、关键环节从严把关等,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切实做到招标采购工作标准更高、把关更严、论证更精准。目前项目质疑、投诉数量大幅减少,同时力争全年质疑项目比例控制在5%以下,质疑技术参数的修改率控制在30%以下。

三、下步工作安排

经过集中攻坚,我中心巡视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正在整改中,需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提升认识、提高站位,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对于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二)坚持从严治党

从中心党组做起,持续把管党治党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条例,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好问责利器,推进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中心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和各机构负责人“一岗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以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继续加大中心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力度,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反腐,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锲而不舍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巩固整改成效

将巡视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把巡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全过程,以巡视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

(四)建立长效机制

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真正把巡视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持续推进“党建+营商环境建设”,落实“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要求,为建设“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做出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31266353。邮政信箱,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党政群工作部。电子邮箱,dzqzongheke@163.com。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