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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2-22 作者: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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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   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   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   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五、   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六、   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   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八、   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九、   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   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四、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五、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四部分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辽检认发〔2019〕17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部门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内设机构: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已经中心第8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2019年2月14日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部门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辽宁省关于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要求和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财政厅印发的《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辽财预〔2016〕71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是指经辽宁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

第三条 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原则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第四条 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基本要求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坚持问题导向,重视公开实效,聚焦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确保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五条 中心应当树立依法公开观念,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切实履行主动公开责任。

第六条 财务部在省财政厅和中心党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中心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定部门预决算公开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报告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七条 中心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为经辽宁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其中: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八条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3张报表,包括: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5张报表,包括: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第九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

第十条 公开部门预决算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中心的职责、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十一条 每年具体的公开内容以辽宁省财政厅最新要求为准。 

第四章 公开时间和方式

第十二条 中心应在部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十三条 中心部门预决算在中心门户网站及辽宁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实行“双公开”,并永久保留。

第五章 公开程序

第十四条 参照省财政厅制作的预决算公开参考文本,提前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 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填写《政府信息报送保密审查表》,由分管领导在“保密审查意见”栏中填写“同意发布”并签字,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第十六条 在规定时间将预决算公开文本及时上传到省政府门户网站邮箱和中心门户网站。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中心财务部负责解释。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党政群工作部    2019年2月14日印发


 

第二部分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有关理论、技术及法规研究;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方面有关标准制定修订、培训及宣传工作。

(二)开展国家计量基准保存、维护和使用工作;开展省内量值传递和计量标准研究测试工作;开展大容量计量、计量器具和测绘仪器校准、检验、检测、检定、修理等工作;开展全省测绘产品、测绘标准、测绘基准质量检验等工作。

(三)开展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安全评价和危险源评估工作;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高危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鉴定评审工作;开展省内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及化学试剂和锅炉产品性能质量检验工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技术分析认定等工作。

(四)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开展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开展纤维检验、公证检验、复验仲裁工作;开展洁净度检测和环境监测工作。

(五)开展食品和盐品质量相关检验检测工作。

(六)开展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开展兽药、饲料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开展粮食受农药、工业三废、熏蒸药剂污染等卫生检验监测工作。

(七)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开展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容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开展药学基础科学与应用研究工作。

(八)开展强制性及自愿性认证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化妆品、保健食品等注册相关的技术审评与现场核查等工作;开展对重大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各种标的价值进行估价认证。

(九)开展各种标准文献收集、整理、研究、咨询和发布工作;开展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和标准样品研制;承担商品条码监督检验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运行维护工作;开展质量管理方法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无纳入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一)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五)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六)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八)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九)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四)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五)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四部分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2,044.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873.6万元;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17,171.3万元;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0万元;

7.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32,044.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890.7万元

2.项目支出15,154.2万元。

在支出预算32,044.9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3,977.4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为新设立单位,无法进行上下年对比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977.4万元,其中货物2,467.9万元,服务1,196.2万元,工程313.3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409.1万元,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为新设立单位,无法进行上下年对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为新设立单位,无法进行上下年对比

2.公务接待费25万元,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为新设立单位,无法进行上下年对比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为新设立单位,无法进行上下年对比;公务用车运行费382.1万元,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为新设立单位,无法进行上下年对比),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为新设立单位,无法进行上下年对比

2019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8

2019

合计


409.1

1.因公出国(境)费


2

2.公务接待费


2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82.1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382.1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19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5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5个,涉及资金15,154.2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切公共服务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反映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测绘事务(款)其他测绘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测绘事务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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