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药检院开展应急检验工作
1月30日,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药品检验检测院接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检验任务,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药品尽早投产使用,对两批药品开展应急检验。
接到通知后,中心药检院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检验预案。院应急检验技术组、协调组、保障组分工负责。化学室、药理室第一时间到岗开展检验,化妆品室协助调试仪器各部门协调配合。经过紧张有序的工作,于当晚20:00完成2批样品的全部项目的检验工作,并顺利发出检验报告,为药品的早日投产争取了时间。
中心药检院已经全面进入工作状态,随时准备为全省抗击疫情工作提供药品检验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