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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石油产品检测与质量控制)2025年度开放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4 作者: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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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石油产品检测与质量控制)(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单位: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重点实验室遵循“开放、合作共享、竞争”的运行机制,鼓励行业内各机构相互沟通交流,吸引和支持相关领域优秀年轻学者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和创新性研究,共同推动我国石油产品检测和质量控制监管技术发展。依据《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安排,现发布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热忱邀请和欢迎国内外有关研究人员积极申报,本年度开发基金支持的方向、申报要求、申请程序和申请时间公布如下:

一、资助方向

开放课题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体资助方向如下:

(一)石油产品质量分析评价方法研究

1.石油产品中非常规添加物和影响性能的杂质检测方法开发,开展相关机理研究;

2.石油产品快速检测方法和在线检测方法的研究。

(二)石油产品现代分析设备研究

1.现代化、智能化和自动化的石油产品检测设备开发及技术机理研究;

2.关键设备的计量溯源技术研究。

(三)石油产品综合性能测评方法研究

1.多机理、多参数共同分析综合检测方法研究;

2.多因素作用的产品性能评价方法研究。

(四)石油产品现代质量监管体系和支撑技术研究

1.基于大数据的石油产品质量监管创新体系研究;

2.开展基于智能化、数字化的市场监管技术研发。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具有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标准制修订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在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所申请的课题已具备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2.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主持1项开放课题。

3.项目团队应有不少于2重点实验室人员参与

4.课题申报截至2025420,验收日期截至2026831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盖章推荐。

2.申请人于2025420日前将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寄送到实验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3.实验室组织同行专家,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对申请书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材料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的一致性、选题的先进性和新颖性),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集体审议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并经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最终立项项目发布立项公告

4.获得资助的申请人接到立项通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任务合同书填写,经所在单位确认盖章后提交实验室,任务合同书将作为课题结题的依据。

四、考核指标

研究成果须与申报课题研究方向一致。

(一)重点项目考核指标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发表SCI收录论文1以上

2.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

3.石化检测设备1件。

(二)一般项目考核指标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以上

2.公开发明专利1件,或启动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项。

五、项目及成果管理

1.项目申请人应在20251231日前提交中期研究总结1份,完成后及时提交结题申请,相关要求咨询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质检院石化室

2.实验室根据中期考评结果有权终止资助进展不好的研究课题。

3.开放课题资助取得的研究成果由实验室和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共享。

4.开放课题资助发表的研究论文应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石油产品检测与质量控制)作为完成单位,署名要求如下:

中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石油产品检测与质量控制),沈阳,中国,110144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Testing and Quality Control for Petroleum Products,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Shenyang, China, 110144

同时,应注明“本项目得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石油产品检测与质量控制)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Fund of Key Laboratory of Testing and Quality Control for Petroleum Products,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No.****)。

5.开放课题资助取得的发明专利原则上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作为第一成果单位,成果鉴定和报奖、制修订标准,成果署名由实验室和项目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协商决定。 

6.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开放课题项目成果参与结题验收。

7.申报人需确保研究成果的真实性,且不存在知识产权归属争议。

六、资助经费

重点项目支持1-2项,资助额度10-15/项,一般项目支持2-6项,资助额度2-5万元/项。具体资助额度以合同任务书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硕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23

邮  编:110144

电  话:024-2388527113664120877

邮  箱:sekiwangedward@163.com

附件: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石油产品检测与质量控制)开放课题申报书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石油产品检测与质量控制)开放课题汇总表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质检院石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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